序號 |
部門 |
收費項目 |
資金管理方式 |
政策依據(jù) |
一 |
教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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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公辦幼兒園保育費、住宿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11〕3207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13〕51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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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普通高中住宿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|
教財〔2003〕4號,教財〔1996〕101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06〕120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06〕121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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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中等職業(yè)學校學費、住宿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財政專戶 |
財綜〔2004〕4號,教財〔2003〕4號,教財〔1996〕101號,陜教資〔2006〕53號,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2002〕7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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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招生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2000〕44號,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2001〕29號,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2003〕3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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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
公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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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證照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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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外國人證件費 |
〔1992〕價費字240號,公通字〔2000〕9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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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居留許可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04〕60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223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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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永久居留申請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04〕32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1267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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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永久居留身份證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04〕32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1268號,財稅〔2018〕10號,陜財稅〔2018〕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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④出入境證 |
繳入地方國庫 |
公通字〔1996〕8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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⑤旅行證 |
繳入地方國庫 |
公通字〔1996〕8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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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公民出入境證件費 |
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,〔1992〕價費字240號,公通字〔2000〕9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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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因私護照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計價格〔2000〕293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3〕1494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13〕94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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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出入境通行證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08〕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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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往來(含前往)港澳通行證(含簽注)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計價格〔2002〕1097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5〕77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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④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(含簽注)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05〕1460號,財綜〔2005〕58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334號,計價格〔2001〕1835號,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1〕138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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⑤臺灣同胞定居證 |
繳入地方國庫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2839號,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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⑥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(含簽注)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計價格〔2001〕1835號,價費字〔1993〕164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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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戶籍管理證件工本費(限于丟失、補辦)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〔1992〕價費字240號,財綜〔2012〕97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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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戶口簿工本費(不含丟失、損壞、補辦) |
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1996〕64號,財綜〔2012〕97號,陜財辦綜〔2012〕174號 |
|||
②戶口遷移證件(不含丟失、損壞、補辦) |
財綜〔2012〕97號,陜財辦綜〔2012〕174號,陜價涉發(fā)〔1994〕64號 |
|||
(4)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07〕34號,財綜〔2004〕8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3〕2322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5〕436號,財稅〔2018〕37號、陜財稅〔2018〕06號 |
||
(5)補領(lǐng)流動人口居住證工本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3〕9號,陜價行函〔2013〕153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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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6)機動車號牌工本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2831號,計價格〔1994〕783號,〔1992〕價費字24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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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號牌(含臨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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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號牌專用固封裝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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③號牌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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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機動車行駛證、登記證、駕駛證工本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04〕2831號,財綜〔2001〕67號,計價格〔2001〕1979號,計價格〔1994〕783號,〔1992〕價費字24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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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)非機動車牌證工本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06〕30號,陜價行函〔2006〕96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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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9)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、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工本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08〕36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8〕1575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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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外國人簽證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計價格〔2003〕392號,〔1992〕價費字240號,公通字〔2000〕9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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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中國國籍申請手續(xù)費(含證書費)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〔1992〕價費字240號,公通字〔2000〕99號,計價格〔2003〕39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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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限制養(yǎng)犬管理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09〕44號,陜財辦綜〔2012〕6號,陜價行函〔2012〕74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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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
民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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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殯葬收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〔1992〕價費字249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11〕154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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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
司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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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公證費(限于行政機關(guān))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13〕1494號,計價費〔1998〕814號,計價費〔1997〕285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13〕94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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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
人社 |
11.專業(yè)技術(shù)職務(wù)資格評審收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2001〕67號,陜價行函〔2006〕230號 |
六 |
國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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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土地復墾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土地復墾條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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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土地閑置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《土地管理法》,《城市房地產(chǎn)管理法》,國發(fā)〔2008〕3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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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耕地開墾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《土地管理法》,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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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不動產(chǎn)登記收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《物權(quán)法》,財稅〔2016〕79號,發(fā)改價格規(guī)〔2016〕255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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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 |
住房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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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污水處理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《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條例》,財稅〔2014〕151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5〕119號,陜財辦綜〔2015〕46號,陜財辦綜〔2015〕104號,陜財辦綜〔2015〕157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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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城鎮(zhèn)垃圾處理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計價格〔2002〕87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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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建城〔1993〕410號,財稅〔2015〕68號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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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 |
水利 |
|||
19.水資源費(暫停征收) |
繳入地方國庫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14〕1959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3〕29號,財綜〔2011〕19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9〕1779號,財綜〔2008〕79號,財綜〔2003〕89號,〔1992〕價費字181號,,陜價行發(fā)〔2010〕4號,,陜價行發(fā)〔2012〕30號 |
||
20.水土保持補償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14〕8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4〕886號,陜財辦綜〔2015〕38號,陜財辦綜〔2015〕104號,陜財辦綜〔2015〕157號 |
||
九 |
農(nóng)業(yè) |
|||
21.農(nóng)藥實驗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〔1992〕價費字452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5〕2136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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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田間試驗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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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殘留試驗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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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藥效試驗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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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 |
22.漁業(yè)資源增殖保護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12〕97號,計價格〔1994〕400號,〔1992〕價費字452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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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草原植被恢復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10〕97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0〕1235號 |
||
十 |
衛(wèi)生 |
|||
24.預(yù)防接種勞務(wù)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《疫苗流通和預(yù)防接種管理條例》,財稅〔2016〕14號,國辦發(fā)〔2002〕57號,財綜〔2008〕47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6〕488號 |
||
25.鑒定費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07〕2749號,財綜〔2003〕27號,〔1992〕價費字314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07〕28號 |
|||
(1)醫(yī)療事故鑒定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《醫(yī)療事故處理條例》,財稅〔2016〕14號,財綜〔2003〕27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6〕488號 |
||
(2)職業(yè)病診斷鑒定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《職業(yè)病防治法》,財稅〔2016〕14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6〕488號 |
||
(3)預(yù)防接種異常反應(yīng)鑒定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《疫苗流通和預(yù)防接種管理條例》,《醫(yī)療事故處理條例》,財稅〔2016〕14號,財綜〔2008〕70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6〕488號 |
||
26.社會撫養(yǎng)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》,《社會撫養(yǎng)費征收管理辦法》(國務(wù)院令第357號),財稅〔2016〕14號,財規(guī)〔2000〕29號,省政府令第98號 |
||
十一 |
人防辦 |
|||
27.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(shè)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中發(fā)〔2001〕9號,計價格〔2000〕474號,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2004〕12號,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2004〕19號 |
||
十二 |
市場監(jiān)管 |
|||
28.特種設(shè)備檢驗檢測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11〕16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9〕3212號,財綜〔2001〕10號,計價格〔1997〕1707號,計價費〔1996〕1500號,計價格〔1995〕339號,〔1992〕價費字268號,陜價費調(diào)發(fā)〔2000〕23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11〕5號,陜價行函〔2009〕3號,陜價行函〔2013〕118號, |
||
29.藥品注冊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財稅〔2015〕2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5〕1006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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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新藥注冊費 |
||||
(2)仿制藥注冊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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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補充申請注冊費 |
||||
(4)再冊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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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加急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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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.醫(yī)療器械產(chǎn)品注冊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財稅〔2015〕2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5〕1006號 |
||
(1)首次注冊費 |
||||
(2)變更注冊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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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延續(xù)注冊費 |
||||
(4)臨床試驗申請費 |
||||
(5)加急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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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 |
安全 |
|||
31.特種作業(yè)人員安全技術(shù)考核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09〕2號,陜價行函〔2009〕49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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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 |
工業(yè)和信息化 |
|||
32.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發(fā)改價格〔2013〕2396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1〕749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7〕3643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5〕2812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03〕2300號,財建〔2002〕640號,計價費〔1998〕218號,發(fā)改價格〔2018〕601號,,陜價費〔2018〕50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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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 |
法院 |
|||
33.訴訟費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 |
國務(wù)院令481號,財行〔2003〕275號 |
||
十六 |
仲裁委 |
|||
34.仲裁收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財綜〔2010〕19號,國辦發(fā)〔1995〕44號, |
||
十七 |
各有關(guān) |
|||
35.票據(jù)工本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計價格〔2001〕604號,陜價行函〔2014〕228號,財預(yù)〔2002〕584號 |
||
36.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|||
(1)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03〕87號,陜價費函〔2004〕13號 |
||
(2)專業(yè)技術(shù)人員繼續(xù)教育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2〕20號,陜價行函〔2014〕190號 |
||
(3)建筑施工企業(yè)負責人等“三類人員”建設(shè)工程安全生產(chǎn)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08〕45號,陜價行函〔2013〕211號 |
||
(4)物業(yè)管理員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0〕9號,陜價行函〔2013〕254號 |
||
(5)城建檔案管理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1〕1號,陜價行函〔2014〕67號 |
||
(6)建設(shè)類注冊執(zhí)業(yè)師繼續(xù)教育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1〕75號,陜價行函〔2012〕207號 |
||
(7)造價員繼續(xù)教育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3〕114號,陜價行函〔2014〕6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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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)藥品從業(yè)人員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06〕52號,陜價行發(fā)〔2007〕104號 |
||
(9)特種作業(yè)人員安全技術(shù)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07〕77號,陜價行函〔2011〕25號 |
||
(10)安全生產(chǎn)管理人員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1〕60號,陜價行函〔2012〕45號 |
||
(11)檔案業(yè)務(wù)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2〕48號,陜價行函〔2012〕212號 |
||
(12)干部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2〕13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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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3)團干部技能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12〕8號,陜價行函〔2013〕111號 |
||
(14)消防安全培訓費 |
繳入地方國庫 |
陜財辦綜〔2008〕54號,陜財辦綜〔2012〕51號陜價行函〔2013〕51號,陜價行函〔2013〕86號陜財辦綜〔2013〕70號,陜財行函〔2013〕154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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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.考試費(含考務(wù)費) |
繳入中央和地方國庫或財政專戶 |
見附表2,發(fā)價格〔2015〕1217號,陜價費發(fā)〔2018〕41號 |
注:標注“▲”的收費項目,對小型微型企業(yè)免予征收。